黄煜诉黄岛区酒中王子商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一案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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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煜诉黄岛区酒中王子商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一案审理终结 第1张

  据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消息,该院受理黄煜诉黄岛区酒中王子商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黄岛区酒中王子商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2)湘0406民初18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