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架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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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东南网架(002135)公开信息显示,东南网架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明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

东南网架股东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第1张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2022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显示,在上市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控股股东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集团”)、实际控制人郭明明分别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方华宝信托、中诚信托签署《差额补足协议》和《保证合同》,约定东南集团对其承诺保底收益,郭明明、王丽芳夫妇提供保证担保。2020年3月,东南集团、郭明明夫妇与上述认购方分别签订补充协议,将差额补足及保证责任延期至2020年12月。

处罚决定如下:

监管措施

东南网架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东南网架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87.26亿元,同比上升4.42%;归母净利润3.76亿元,同比下降28.12%;扣非净利润2.82亿元,同比下降44.78%;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6.76亿元,同比下降10.6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957.35万元,同比下降51.33%;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056.31万元,同比下降80.59%;负债率63.81%,投资收益5783.88万元,财务费用5475.04万元,毛利率11.8%。

东南网架(002135)主营业务:大跨度空间钢结构、高层重钢结构及轻钢结构设计、制造、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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