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等三部门: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加强产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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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6日,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助力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

银保监会等三部门: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加强产品创新 第1张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等要加强组织保障、内部激励和产品创新。加大交通物流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创新丰富符合交通物流行业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积极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更好满足市场主体经营性用款需求。

  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更好发挥引导撬动作用。优化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安排。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发挥协同支持作用。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道路水路货物运输企业、中小微物流仓储配送(含快递)企业及两类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个体货车司机(含挂靠)等经营性贷款,以及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非主营道路运输的中小微企业用于购置车辆、购置燃油、支付司机工资或劳务费等交通运输业务的贷款。

  加强交通物流项目金融支持,助力交通强国建设。加大配套融资等市场化资金支持力度,助力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资交通物流项目的配套融资支持。积极做好融资对接,支持农村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基础路网完善、城乡道路衔接,加快乡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完善农村配送网络。鼓励做好航运企业金融服务,提高海运、水运信贷和保险供给,适度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建设国际海运、内陆水运物流网络。

  进一步发挥债券市场融资支持作用。优化交通物流领域债券融资安排,提升发债融资便利度。发挥好债券市场融资功能,有力支持符合国家发展规划重大交通物流项目投资建设。支持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货运物流主题金融债券。

  《通知》明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降低信息收集成本。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推动健全交通物流“白名单”机制,便利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对接;与辖内银行建立信息共享和批量核验机制,降低银行、市场主体操作成本。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等单位要加强与银行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