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嘉行传媒欠款一个亿,而此前杨幂作为股东之一也签了字,即便杨幂已与嘉行解约,但杨幂用本名签署合同,或要承担连带责任,甚至网友开始质疑,这是杨幂选择解约的部分原因。
十年前,杨幂主演的《宫》大爆特爆,直接把她送到福布斯名人榜。也就是在2012年左右,杨幂的合伙人曾嘉、赵若尧在老牌影视公司荣信达、美亚娱乐、欢瑞世纪练级成功,三人合伙成立了嘉行传媒。杨幂在曾、赵之后,是第三大股东,占股15.18%。
这些年,杨幂为了嘉行业绩使劲赚吆喝,签下了迪丽热巴,张彬彬,张云龙等优质演员。
但嘉行传媒的生意经,杨幂却怎么也念不动了,玛丽苏的低质量产品,使得嘉行在业界的口碑越来越差。
而作为第三股东的杨幂和自己一手奶大的嘉行,终究是没法继续走下去了,所以在后来杨幂还是和嘉行传媒分道扬镳了,如今又搞出了这一出,这其中的弯弯绕绕,黑黑白白,倒是让看官不明白了。
看热闹的路人说:杨幂的粉丝一人一块钱就可以还清了[捂脸]
毕竟人家杨幂的粉丝有1.12亿呢,1/14的中国人都是人家的粉丝[捂脸]
把杨幂的粉丝则义愤填膺,认为冤有头债有主,杨幂已经离开嘉行,钱也不应该由她还。
如今,这件事情还在持续发酵中,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网友纷纷喊话赶紧查税[捂脸]
粉丝纷纷解释,而杨幂对家黑粉,拱火拱的热烈[捂脸]
不知道这后续会发展成什么样了,杨幂会不会出面解决?[思考]